《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2018年7月27日,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桂衛規〔2018〕5號),現對有關政策進行解讀。
一、出臺《實施細則》的背景
《中醫藥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由至少兩名中醫醫師推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按照考核內容進行執業注冊后,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中醫藥技術方法的安全風險擬訂本款規定人員的分類考核辦法,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發布?!边@一規定對中醫醫師資格管理進行了改革創新,通過師承、家傳等非學歷教育方式學習中醫的人員,經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為做好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起草了《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并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審核,于2017年11月10日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5號發布《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根據《暫行辦法》第三條的要求,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要求,我們結合廣西實際,制定出臺了《實施細則》。
二、編制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三)《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國家衛生部令第52號)。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申請考核注冊人員的范圍。為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本細則所稱“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是指中醫(含壯醫、瑤醫等民族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
(二)對申請考核人員條件和申請材料進行了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要求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需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并得到患者的認可。申請提交材料包括:《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中醫醫術專長綜述,包括醫術的內容及特點描述、適應癥或者適用范圍、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說明等,以及能夠證明醫術專長確有療效的相關資料;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推薦材料及其推薦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等材料;以及師承相關材料或醫術淵源相關證明材料等。
(三)推薦醫師的條件。應當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域內醫療機構注冊執業、與被推薦者專業相關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知曉被推薦者診療水平,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十年以上。推薦醫師每年推薦的人員不超過四名。
(四)指導老師的條件。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其指導老師應當具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醫類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導老師同時帶徒不超過四名。
(五)考核的方式。實行專家評議方式,通過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方法操作等形式對實踐技能和效果進行科學量化考核。
(六)明確考核的分類及考核程序。根據參加考核者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分為內服方藥和外治技術兩類進行考核。內服藥類考核考核程序分為:醫術專長陳述、現場問答、診法技能操作和現場辨識相關中藥等。外治技術類考核分為:醫術專長陳述、現場問答、外治技術操作等。
(七)考核的結果。經綜合評議后,考核專家對參加考核者采取票決制的形式作出考核結論,并對考核合格者在執業活動中能夠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的范圍進行認定??己撕细裾?,由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核發國家統一制式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
(八)注冊執業管理。中醫(專長)醫師實行醫師區域注冊管理。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者,應當向其擬執業機構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中醫藥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注冊后取得《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中醫(專長)醫師按照考核內容進行執業注冊,執業范圍包括與其考核內容相符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的范圍。
(九)對違規的處理。一是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的人員和考核工作人員,違反本細則有關規定,在考核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有關規定處罰。通過違紀違規行為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由發證部門撤銷并收回《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并進行通報。二是考核專家違反本細則有關規定,未在考核工作中履行工作職責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有權停止其參與考核工作,情節嚴重的,應當進行通報批評,并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相應的處分;存在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有關規定處罰。
四、考核注冊的組織實施及監督管理
(一)組織實施。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組織全區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和執業管理??h級、設區市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組織申報、初審、復審工作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執業日常管理。
(二)監督管理??h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對其執業范圍、診療行為以及廣告宣傳等進行監督檢查。中醫(專長)醫師應當參加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
五、小編解讀政策特別注意之處
(1)確認本次法令的施行時間,第四十二條本細則自2018年8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2)推薦醫生必須有10年以上的臨床經驗。
(3)推薦醫師應當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域內醫療機構注冊執業、與被推薦者專業相關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知曉被推薦者診療水平,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十年以上。